1、面積和設施規(guī)劃要求
(1)醫(yī)學實驗室使用面積不少于總面積75%,房屋應當具備雙路供電或應急發(fā)電設施,重要醫(yī)療設備和網絡應當有不間斷電源;
(2)設置一個臨床檢驗專業(yè)的,建筑面積不少于500平方米;設置2個以上臨床檢驗專業(yè)的,每增設1個專業(yè)建筑面積增加300平方米米;
(3)有相應的工作區(qū)域,流程應當滿足工作需要;
(4)設置廢物暫存處,設置污物和污水處理設施和設備,滿足污物和污水消毒和無害化的要求。
2、生物安全實驗室主要環(huán)境參數
從事高危險性病原微生物工作的實驗室,應嚴格按《生物安全實驗室建筑技術規(guī)范》GB 50346-2004 設計,生物安全建筑周圍宜建立防護設施(如寬60cm、深60cm 的防鼠溝、防鼠網等) 。
3、通風
因為制作、分析媒介生物標本時,常常用到有毒有害的化學物質,且室內工作時間長,為使工作人員不吸入有毒的、可致病的化學物質,實驗室應安裝通風柜或生物安全柜;同時,由于環(huán)境相對密封,實驗室應有良好的換氣和空調設備,但不得采用可造成不同實驗室之間空氣交換的中央空調系統(tǒng)。在設計排氣管路系統(tǒng)時, 可以選擇獨立管路系統(tǒng)或分支管路(Manifold) 系統(tǒng)。獨立的排氣系統(tǒng)有單一的風管、風機、排放煙囪和單一的空氣處理設備。實驗用房在外墻上應預留潛藏的側送側排風口。
4、溫濕度
由于分析鑒定媒介生物多用到精密光學儀器,因此,保持實驗室內恒溫恒濕比較重要。
5、“三廢”排放
5.1 廢氣:實驗室的少量廢氣一般可由通風裝置直接排至室外,排氣管必須高于附近屋頂3m ,毒性大的氣體可參考工業(yè)廢氣處理辦法用吸附、吸收、氧化、分解等方法處理后排放。
5.2 廢液:裝置結構應設調節(jié)池、物化處理單元、生化處理單元及消毒單元。
5.3 廢渣:廢棄的有害固體藥品嚴禁倒在生活垃圾處,必須經處理解毒后丟棄。
6、房間高度要求及其它
實驗室建筑層高宜為3. 7~4. 0m;凈高宜為2. 7~2. 8m;有潔凈度、壓力梯度、恒溫、恒濕等特殊要求的實驗室凈高宜為2. 5~2. 7m。紫外燈高度不宜超過2. 5m(按0. 5~0. 8W/ m3) ,以確保消毒效果。實驗室走廊凈寬宜為1. 6~2. 0m。普通實驗室門寬以1. 1~1. 5m(不對稱雙開) 為宜;有緩沖間的實驗室(包括無菌室、潔凈實驗室、生物安全實驗室等結構復雜的實驗用房) ,應留有隱蔽的設備門,供實驗設備,尤其是大型設備的進出。
7、實驗室應設洗手池(靠近出口處),存在生物危險因素的微生物實驗室污染區(qū)不得設置地漏。
8、實驗區(qū)內易受化學物質灼傷處應設置洗眼器及緊急沖淋裝置,或設置共用緊急沖淋裝置。
9、 實驗室建筑的供電應留有足夠的負荷余量,設施應安全可靠,一般采用雙路供電,不具備雙路供電條件的,應設置自備電源。有特殊要求的,應配備不間斷電源。